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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管理学院兼职辅导员选聘公告

发布时间:2020-08-27

根据教育部及四川大学相关文件精神,为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专业化、职业化建设,根据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“又红又专”的发展目标和“专兼结合”的配备原则,结合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发展需要,我院拟选聘一批兼职辅导员。

一、基本条件和岗位设置

1.原则上应是中国共产党党员,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关爱学生,有强烈的责任心和高度的敬业精神。

2.主要从在读优秀硕、博士研究生中选聘。有学生工作或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。

3.根据学校政策,从事思政、相关专业教学或科研工作的在职教师,可以从事兼职辅导员工作。

4.本次拟聘兼职辅导员4人。

二、岗位职责

1.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,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武装学生头脑,提高学生道德品质、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。

2.协助专职辅导员上好形势政策教育课、党课、团课、心理健康教育、就业指导、学生干部培训等相关课程。

3.协助专职辅导员做好学生违纪处分、学习生活行为规范引导督查等日常管理工作。

4.协助专职辅导员做好学生奖学金、助学金、国家助学贷款、勤工助学、困难学生帮扶等具体工作,切实关心、帮助学生。

5.组织学生开展文化素质教育、安全法纪教育、身心健康教育、社会实践、志愿活动、课外科技活动、文体活动等工作,提高学生综合素质。

6.积极开展学生生涯规划及就业指导服务工作,协助专职辅导员帮助学生顺利就业。

7.积极开展校风、学风建设、党团组织建设、班级建设和寝室文化建设,大力营造积极向上、创新争优的良好氛围。

8.了解掌握学生思想状况,密切关注学生中的热点、焦点问题,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,化解矛盾冲突,协助专职辅导员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,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。

9.完成学校以及学院安排的其它工作。

三、选聘流程

1.兼职辅导员由学院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组织选聘,选聘结果经由党委学生工作部(处)、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报送四川大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委员会(下称“学指委”)审核,经批准后学院聘用。

2.兼职辅导员一个聘期为1—4年。因特殊情况需离岗的,经由党委学生工作部(处)审核、报“学指委”批准后方可执行。

四、条件保障

1. 学院核定专兼职辅导员岗位数,并从年度人员经费中足额预算兼职辅导员人员经费。

2. 硕博士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期间,每月发放兼职辅导员助管津贴共2500元/人。

五、报名方式及时间

请有意从事兼职辅导员工作者于2020年8月31日16:00前将个人简历(及相关证明材料)电子版发送至ggxgzhxx@163.com。学院随后将按照学校规定组织面试选聘。


公共管理学院

2020年8月27日

领导邮箱

书记信箱地址:hanjie@scu.edu.cn

院长信箱地址:xia6677@163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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